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22.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2.62万元,同比减少11.71%,主要原因是临时调配人员工资由原来28人减少了8人,在职在编人员由原来2018年36人减少6人,原因是反贪局转隶到监督委6人工资福利减少,以及项目支出经费97.5万元,比去年117万元减少19.5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22.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2.62万元,同比减少11.71%。其中基本支出是525.18元,比去年588.3万元减少63.12万元,同比减少10.73%。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由去年36人减少今年的30人,反贪局人员转隶到监督委和临明调配人员也由去年28人减少到2019年20人,工资福利就相比减少;同时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在公用经费人均2.6万元也减少,由支年85.8万元到2019年78万元,减少7.8万元。项目支出97.5万元,相比去年减少19.5万元,同比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检委会子系统项目建设52万元和综合检务大厅远程接方及安防监控系统项目32万元,而2019年项目预算相比减少,除了常规项目外,增加公益诉讼办案设备无人机配置预算和驻所室电子监控显示屏设备购置。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622.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2.62万元,同比减少11.71%。其中基本支出是525.18元,比去年588.3万元减少63.12万元,同比减少10.73%。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由去年36人减少今年的30人,反贪局人员转隶到监督委和临明调配人员也由去年28人减少到2019年20人,工资福利就相比减少;同时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在公用经费人均2.6万元也减少,由支年85.8万元到2019年78万元,减少7.8万元。项目支出97.5万元,相比去年减少19.5万元,同比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检委会子系统项目建设52万元和综合检务大厅远程接方及安防监控系统项目32万元,而2019年项目预算相比减少,除了常规项目外,增加公益诉讼办案设备无人机配置预算和驻所室电子监控显示屏设备购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按照日常运行开支是正常的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智慧检务费用)12万元、办案和下乡扶贫补助差旅费16万元、车辆维修(护)费5万元、业务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元、劳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共计7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公益诉讼办案设备23万元和驻所检察室电子监控显示屏设备25万元,本院将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办理其中设备购置和安装,保障项目支出经费安全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院无此类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驻所检察室电子监控显示屏设备是列入本院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该项目支出是为了保障驻所检察室电子监控工作提高到新工作成效,保障驻所检察室工作日常运行安全,看守所监舍监督工作的开展,对稳定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保障起决定性作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